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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重视”推动代表建议办理提质增效

作者:董文武 周珏   日期:2019-09-12   

  “四个重视”推动代表建议办理提质增效

  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行使权力的具体体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在实际办理过程中,还存在重答复,轻落实、重时限、轻质量等不良倾向,导致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高,与人大代表的意愿、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笔者认为,要加强“四个重视”,不断推动代表建议办理提质增效,真正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重视组织领导,催生办理动力。明确人大机关各工委对口督办职责,建立每项建议都有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牵头领办、督办的相关制度,通过带领分管工委听取情况汇报、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现场查看等方式,加大督办催办力度;通过召开交办会,督促承办单位把办理代表建议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机关部门党政督查考核内容,严格落实各级办理工作责任;督促各承办单位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处室承办落实、办公室抓督办协调的办理工作机制,使承办单位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变成一种自觉行动,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办理,认真答复,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为实现办理工作高质量目标夯实了基础。

  重视重点热点,传导办理压力。,在办理过程中,以重点热点为突破带动全局,从代表建议中筛选出若干件影响大、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建议作为重点热点建议,抓好督办。选择事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的建议进行督办,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建议进行督办,选择代表建议中反映比较集中或者多次反映的焦点问题进行督办。通过重点热点督办,层层传递压力,推动办理责任部门变 “注重答复”为真正“解决问题”,准确把握办理方向和目标,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认真进行落实,促进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重视协调互动,形成办理合力。加强与同级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的经常性沟通,随时了解办理进度,不断改进工作。会同政府加大“开门办理”力度,共同督促承办单位通过电话征询、上门面询、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与提出建议的领衔代表坦诚交流,了解掌握代表真实意图,做好沟通协调,确保办理实效。在交办需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办理的建议时,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职责。合理做好细化量化工作,把各个环节、各个阶段要做的工作,量化到主办和协办单位,使参与办理的主办、协办单位能够安排相应的人力、物力等资源,集中精力把承办的任务完成好,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重视督办跟踪,提升办理效力。代表建议督办环节是促进与保证代表建议办理取得成效的重要环节。要深入现场督办。协调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通过视察、检查、调研等多种方式,深入办理现场,“面对面”督办。要重视日常督办。实行督办工作“月报告”制度,在常委会主任会议上,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办理质量。要强化合力督办,要推动同级政府将所有建议登记造册、落实责任,通过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政府关于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推动同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政府督查部门多方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协调督办;要加强督办“回头看”。 将督办工作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始终,并对承办量较大、热点难点问题较集中的部分承办单位进行检查、抽查、复查。对代表答复“不满意”建议,及时与承办单位联系、进行“二次交办”,促承办部门对前阶段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促进办理实效的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