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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为先 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

作者:区人大社建委   日期:2019-08-19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人大代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迫切需要把学习放在突出的位置,力求在理论水平、政策素养、业务能力、精神状态等各方面都有一个新的提高。

  一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当好人大代表首先要有坚定的信念、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这是根本前提、内在动力。通过学习要清楚地认识到,人大代表绝不只是一个荣誉称号,而是一种职务,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代表人民来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是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使命神圣,责任重大。人大代表大都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人大代表,又有本职工作,这就要求人大代表要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不能把人大代表混同为普通群众,不能将代表工作当作一般性的社会工作对待,更不能把依法履行代表职务视为额外负担,既要有干好本职工作的坚定信念,又要有当好代表的热情干劲,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二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通过学习要充分认识到,人大代表在依法行使好提出议案和建议意见、审议工作报告、参加选举和表决、列席有关会议等权利的同时,更要主动承担起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自觉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等各项义务。不能只讲权利不讲义务,也不能放弃权利空谈义务。尤其是要在依法履职的各个方面,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三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工作。通过学习要全面准确地把握人大工作和代表工作的一些规律性的问题,研究探索新思路新举措,切实提高自身实际工作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要在自己生产和工作的实践中,恪尽代表职责,展现代表风采,当勤奋学习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联系群众的模范和加快发展的模范。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把人民群众中蕴藏的智慧和巨大力量凝聚起来,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的良好氛围,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