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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工作要坚持“六性”

作者:区人大社建委   日期:2019-08-19   

  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要在依法履职中树权威,在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中建新功。要坚持“六性”,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扎实履职,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政治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所以,做好人大工作,就要充分认识这一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始终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这是必须牢牢把握并坚持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就是正确把握人大工作的方向,是组织原则,是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不动摇,立场要坚定,旗帜要鲜明。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工作的始终,落实到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方方面面。要坚决维护同级党委的权威,有效的监督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发展,促进和谐。

  二、权威性。人大常委会既是权力机关又是工作机关。权力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根据不同的层级,宪法分别赋予了“四权”(即立法权、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和“三权”(即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全局性、根本性、普遍性的问题,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履行职能,任免相关人员,这都是代表人民在依法行使权力。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做出的决议决定,在本辖区内必须贯彻执行。常委会发出的审议意见、执法检查意见、代表视察意见都应得到认真办理和回复。依法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对严重渎职、失职者,可行使质询权、撤职权。通过有效地实施监督法,行使好法律赋予的权力,维护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形象。

  三、规范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权力机关,就应率先依法办事,必须重程序、讲规范。法律性、程序性、规范性强是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一大特点,工作如果忽略程序,就会违法,就会影响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权威性。这就要求常委会工作必须高标准、严要求,必须规范,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审议决定问题。近年来,各级人大常委会经过总结实践经验,依照宪法、地方组织、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任免人员办法等制度,这些制度的创新推行,细化了常委会的议事方法步骤,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规范的议事和工作程序。在常委会议事中,应严格按照这些程序办事。同时,在实践的基础上应不断地完善和优化,使之更加贴近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特点。

  四、精准性。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需要监督审议的内容非常广泛,议题的选定也是全方位、多渠道的。每年常委会会议次数有限,审议的议题不可能面面俱到,不可能太多,该审议哪些方面的议题应该精确的选择。议题的选定上应坚持少而精的原则,要着眼工作大局、围绕同级党委的工作决策和“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重点和难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重点,关注民生。审议的目的就是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以解决,以达到推进工作的效果。审议前应组织组成人员学习与审议议题有关的政策法规,开展必要的调研、执法检查及视察等活动,掌握实情,找准问题,提出合理合法的意见建议,形成高质量的审议意见,交由相关单位办理,真正达到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目的。

  五、创新性。创新是推进工作不竭的动力。人大常委会工作不能抱着老一套,一成不变,面对民主政治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面对人民群众的新企盼,工作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在行使职权上要大胆实践,树立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建立创新机制,拓宽监督领域,消除监督盲区。在监督形式上要不断创新,在坚持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有效的监督方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开展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等监督形式,并加以发展发扬。同时要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加强学习,更新知识,创新管理,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思想,创新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方式方法,使人大常委会真正做到贴近群众,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而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六、实效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依法实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监督是支持,目的是保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发展,促进和谐。“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果”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效果不明显的原因之一。监督工作要提高实效,必须抓大放小,必须围绕发展规划的实施、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重心、围绕民生热点问题、围绕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来展开,必须开门搞监督,在阳光下监督,让民众更多地参与进来,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成为监督工作的主角。审议、视察、执法检查要深要透,找准问题,点中要害,查出问题的根源。注重审议、视察、执法检查意见和代表议案建议的监督落实,积极帮助解决问题,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和落实情况考核机制,问责问效,做到“决而有行,行而有果”,推进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