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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进一步增强视察调研实效

作者:区人大社建委   日期:2019-07-25   

  视察调研是人大行使职权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有效途径。增强视察调研实效,必须立足于“三个”着眼。

  一、着眼选好题,把握可行性。选好调查题目是视察调研取得成效的基础。选题要相对集中,便于组织,抓住重点,把握可行性。选题要围绕党委的重大决策、政府的重点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来确定视察调研的议题,发挥人大在转化党委决策、支持政府工作、切实维护人民利益作用。只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选择具有指导意义和创新意义的题目,才能为取得视察调研实效奠定基础。

  二、着眼知实情,增强针对性。采取灵活多样的视察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掌握最真实的情况。采取走访被视察部门的服务对象、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开通民意热线和网上留言等形式。也可以到被视察单位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部门汇报,做到实地查看和听取汇报相结合,代表询问和座谈建议相结合,全面了解情况。形成的视察调研报告要简明扼要,分析原因有理有据,对策建议切实可行,观点和角度力求准确鲜明。提出的建议应做到真实,反映真情,维护真象,符合客观实际,绝不能主观臆造,凭空想象。

  三、着眼创新型,提高科学性。人大视察调研要用科学发展的理念,不断地研究视察调研的方式方法,创新视察途径,进一步提高视察调研的科学性。在实际视察中要做到带着问题去听汇报,带着思考去听意见,既到工作绩效好的地方,还要到存在问题多的地方,零距离听取群众的呼声和意见。要追根问底,敢于多问几个为什么,真正掌握第一手资料。在方式上要采取上下联动的方法,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征集各种建议谏言和各种呼声。在监督问效上要做到对被视察部门的整改进行跟踪监督,对整改落实情况一分为二的判研,真正起到推动工作的目的,增强人大视察调研实效。